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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03  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语办函〔2024〕1号)精神,结合学校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相关部门和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主要包括: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能主持、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项目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范围

可参照《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材料要求

(一)请于2024年4月25日报送《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档至红河A区知津楼A509(纸质文档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发送电子文档至171106974@qq.com(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XX学院+王××”),经校内审核评选后择优推荐。

(二)2023年已经立项的课题,今年如需结题,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递交课题结题相关的资料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49891738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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