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院教〔2024〕4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为保证项目研究进程,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可申请结题的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一)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市级项目。
(二)2022年立项且未通过结题及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市级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申请结题者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由项目申请者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三)提交相关研究成果,如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奖状证书等复印件、取得的成果样品、相关活动照片等。
(四)纸质材料应按要求排版,A4纸双面打印,装订规范。签字、盖章等信息完整。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封面选项统一用þ选择。
(五)结题材料纸质版(按申报书-结题报告-研究成果顺序装订成册)三份于5月17日中午12: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恪勤楼2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jxbsjk@cqwu.edu.cn。
(六)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并同时提交《重庆文理学院xxx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项目信息表》(附件3),不接受个人申报和提交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如有项目进展滞后的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此次结题验收的团队(已延期的项目除外),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提交所在学院,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实践教学科。
(二)2022年立项项目必须本次提交结题,本次未提交结题申请或结题未通过的项目按撤项处理;2023年立项项目未申请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者,按撤项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49891734
附件:1. 2022-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项目名单
2. 重庆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 重庆文理学院xxx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项目信息表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