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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

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院教〔2024〕63号


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推进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培养是指学有余力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某一专业领域所需要的核心课程群,使学生具备相应专业的核心素养和专业能力。微专业设置主要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微专业名称可使用但不限于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名称。

二、申报要求与建设管理

(一)申报要求

1.微专业应基于现有优势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并围绕专业核心技能遴选设置核心课程,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计微专业。

2.微专业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团队应包含行业企业专家。校内成员均应长期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鼓励教学名师、学科与学术带头人、资深教授主讲课程。

3.微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为6-10门,每门课程2学分,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4.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申报1个微专业建设项目。

(二)建设管理

1.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行项目制,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学校审议通过后立项实施。

2.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承担建设责任。微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1名,负责申报建设项目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报名与遴选工作;开展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具体运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

3.微专业立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开始招生后原则上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教学,最长不超过两学年完成课程教学工作。微专业要重点加强课程资源建设,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混合式教学,切实满足跨学院跨专业学生选读微专业的学习需求。

4.微专业原则上应在本学期完成招生,并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教学,招生前应有完整的招生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5.每年实际修读人数不到50人的微专业,原则上当年度取消开设。

三、申报程序

6月3日(周一)之前,以申报学院为单位,将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微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参照24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课程教学大纲(可参照24级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重庆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进行审批备案。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075469157@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恪勤楼217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

四、其他事项

1.微专业建设应遵循《重庆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新型跨学科的专业组织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规范微专业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高效可行的微专业管理模式,确保微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3.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49891737。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XXX学院-XXX专业)

 2.重庆文理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XXX学院)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

6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