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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6-04  浏览:次  来源:教务处

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院教〔2023〕6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选题要求

(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二)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将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培育课题,让学生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三)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重庆文理学院学科竞赛目录(2024)I类学科竞赛相结合,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项目申报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型

财政划拨经费(万元)

学校专项经费(万元)

立项数量

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

0.3

0.2

15

创业训练项目

市级

一般项目

0

0.2

20

自筹项目

0

0

不限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原则上为本校全日制本科2021、2022、2023级学生。2021级学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如后续变更退出时,项目组不得因此增加或替换成员。

2.项目负责人限1人,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

3.已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再参与新项目申报。

4.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同年度已获批立项的负责人不再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其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二)项目导师

1.国家级项目、重庆市级一般项目,校内指导教师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导师库名单》(附件1)中选择,重庆市级自筹项目自行选择指导教师。

2.每个项目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

3.近三年来指导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未结题或撤项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立项。

(三)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即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主要审查项目的申报资格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和已有的基础条件等,从中选出优秀项目报送学校。

六、相关事项

1.纸质材料应按要求排版,A4纸双面打印,装订规范。签字、盖章等信息完整。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封面选项统一用þ选择。

2.所有2024年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于6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恪勤楼215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方法“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并发送到邮箱:706772269@qq.com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并同时提交《重庆文理学院xxx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项目负责人联系表》(附件4),不接受个人申报和提交材料。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49891734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导师库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3.重庆文理学院xxx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项目信息表

4.项目负责人联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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